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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專題區(qū)

國家安全機關公布4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
更新時間:2021-4-15 10:08:55    來源:新華網(wǎng)

反華敵對勢力滲透拉攏策反內地赴港學生

  國家安全機關公布4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

  創(chuàng)辦境外反動網(wǎng)站,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在校大學生田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受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滲透拉攏,內地赴港學生陳某某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拍攝艦艇舷號的情況發(fā)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在父親陪同下投案自首……

  在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來臨之際,國家安全機關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了當前我國政治安全形勢和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偵辦的4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

  據(jù)介紹,當前,我國政治安全形勢穩(wěn)定向好。近年來,我國維護政治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各項建設工作更加完善,嚴密防范、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持續(xù)推進嚴打暴恐、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妥善應對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和自然災害,國內安全形勢持續(xù)保持平穩(wěn);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并設立香港國安公署,實現(xiàn)了香港由亂向治的關鍵轉折,粉碎了某些西方國家“以港亂華”的陰險圖謀。

  大學生受教唆辦境外反動網(wǎng)站

  在4起典型案例中,有一起為內地在校大學生田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2020年8月,國家安全機關偵破河北某高校學生田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及時斬斷了境外反華敵對勢力的犯罪觸手。

  經(jīng)查明,田某,1999年生,河北某高校新聞系學生。田某長期收聽境外反華媒體廣播節(jié)目,經(jīng)常瀏覽境外大量有害政治信息,逐漸形成反動思想。2016年1月,田某開通境外社交媒體賬號,開始同境外反華敵對勢力人員進行互動,接受所謂“民主憲政”的理論影響,反動思想日漸頑固。

  進入大學后,田某經(jīng)境外反華媒體記者引薦,成為某西方知名媒體北京分社實習記者,并接受多個境外反華敵對媒體邀請擔任駐京記者。在此期間,田某大量接收活動經(jīng)費,介入炒作多起熱點敏感案事件,累計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刊發(fā)署名文章500余篇。

  在境外蠱惑教唆下,田某于2018年創(chuàng)辦了一個境外反動網(wǎng)站,大肆傳播各類反宣信息和政治謠言,對我國進行惡毒攻擊。2019年4月,田某受境外反華媒體人邀請秘密赴西方某國,同境外20余個敵對組織接觸,同時接受該國10余名官員直接問詢和具體指令,秘密搜集提供污蔑抹黑我國的所謂“證據(jù)”。

  田某與境外反華組織接觸開展的一系列滲透活動,嚴重危害我政治安全。國家安全機關通過嚴密偵查,于2019年6月依法將田某抓捕歸案。2020年11月,法院對此案進行非公開審理。

  此案深刻揭示了西方反華勢力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對我學生群體滲透拉攏的重大敵情。

  內地赴港學生成反中亂港“棋子”

  這4起典型案例中,有2起為內地赴港學生被卷入反中亂港活動的案例。

  2020年6月,國家安全機關偵破一起內地赴港學生楊某某與境外敵對組織及反中亂港勢力相勾連,從事顛覆我國家政權及反中亂港活動案。

  經(jīng)查明,楊某某,1995年生,畢業(yè)于江蘇某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2017年赴香港某大學就讀電影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赴港學習期間,其受到境外反華勢力言論影響,對我國內地產生敵對情緒。

  2018年10月,楊某某參與某境外敵對組織組黨結社活動,幫助開展反宣并參與非法游行。隨后其得到某敵對組織的任命,成為相關網(wǎng)絡群組的管理員,接受該敵對組織培訓后,負責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引導話題討論、轉發(fā)視頻圖片等工作。作為群組管理員,楊某某加入了該敵對組織核心群組“小沙龍”。楊某某在群內發(fā)布封殺中企訊的聯(lián)署信、討論我國領土問題、提出利用WIFI熱點和Airdrop傳播“敵對理論”等擴大組織影響力的方案。

  2019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期間,其大肆轉發(fā)聲援香港暴徒的推文,引導群內成員關注、討論、抹黑香港警方,甚至向境內倒灌香港“斗爭經(jīng)驗”。

  2020年6月,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將楊某某抓獲歸案。通過教育感化,楊某某對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主動交代揭發(fā)境外敵對勢力的丑陋行徑,承諾不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該案反映出境外反華敵對勢力大肆對我境內人員開展意識形態(tài)“攻心戰(zhàn)”,少數(shù)赴境外就讀的留學生受煽動蠱惑,被裹挾參與敵對活動。

  另一起案例為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滲透拉攏內地赴港學生陳某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案。

  該案中,1996年出生的陳某某自2014年起先后在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攻讀學士、碩士學位。赴港讀書后,其受香港復雜社會政治環(huán)境影響,逐步形成反華政治立場和政治投機心態(tài),思想和言行上極力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修例風波”期間,陳某某在社交媒體上發(fā)表大量支持“反修例”運動、攻擊中央政府對港管治的言論,甚至公開聲稱要“光復香港”。

  2020年5月,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陳某某進行審查。陳某某如實交代了加入反華組織的經(jīng)歷,對公開聲援“港獨”活動等違法活動供認不諱。

  在國家安全機關辦案人員的耐心教育引導下,陳某某思想觀念徹底扭轉,寫下10萬余字的悔過材料,表態(tài)要痛改前非,不再參與任何違法活動。

  該案反映了在港反華敵對勢力利用內地赴港學生價值觀念尚未成型、政治鑒別力不強、急需融入新環(huán)境、追求個人利益等特點,通過政治洗腦、利益誘導等手段極力拉攏滲透。

  主動投案自首配合辦案

  近年來,隨著國家安全宣傳教育的深入推進,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在全社會形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些人認清形勢,主動投案自首。

  4起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投案自首的案例。

  2020年“4·15”期間,江西贛州在全市各縣、鄉(xiāng)鎮(zhèn)加大國家安全宣傳力度,取得顯著成效。4月16日,贛州市會昌縣村民張某發(fā)現(xiàn)其兒子張某某在廣東汕頭務工期間,可能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4月21日,張某勸說并陪同其子來到了贛州市國家安全局投案自首。張某某主動交代:2019年其在汕頭務工期間,通過微信結識了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對方以兼職為誘餌指使他從事了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2019年9月以來,張某某每天到駐汕頭某部隊港區(qū)進行觀察記錄,拍攝港區(qū)艦艇舷號的動、靜態(tài)情況,通過微信發(fā)給對方。其間,張某某共接收對方提供的間諜經(jīng)費近3萬元。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其提供給對方的多份資料涉及國家秘密。

  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鑒于張某某存在自首情節(jié),且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辦案,依據(jù)反間諜法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國家安全機關表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全黨全國人民團結一致,才能共同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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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機關公布4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
2021-4-15 10:08:55    來源:新華網(wǎng)

反華敵對勢力滲透拉攏策反內地赴港學生

  國家安全機關公布4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

  創(chuàng)辦境外反動網(wǎng)站,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在校大學生田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受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滲透拉攏,內地赴港學生陳某某從事反中亂港活動;拍攝艦艇舷號的情況發(fā)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在父親陪同下投案自首……

  在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來臨之際,國家安全機關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了當前我國政治安全形勢和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偵辦的4起危害國家安全典型案例。

  據(jù)介紹,當前,我國政治安全形勢穩(wěn)定向好。近年來,我國維護政治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各項建設工作更加完善,嚴密防范、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持續(xù)推進嚴打暴恐、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妥善應對重大公共衛(wèi)生事件和自然災害,國內安全形勢持續(xù)保持平穩(wěn);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并設立香港國安公署,實現(xiàn)了香港由亂向治的關鍵轉折,粉碎了某些西方國家“以港亂華”的陰險圖謀。

  大學生受教唆辦境外反動網(wǎng)站

  在4起典型案例中,有一起為內地在校大學生田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2020年8月,國家安全機關偵破河北某高校學生田某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及時斬斷了境外反華敵對勢力的犯罪觸手。

  經(jīng)查明,田某,1999年生,河北某高校新聞系學生。田某長期收聽境外反華媒體廣播節(jié)目,經(jīng)常瀏覽境外大量有害政治信息,逐漸形成反動思想。2016年1月,田某開通境外社交媒體賬號,開始同境外反華敵對勢力人員進行互動,接受所謂“民主憲政”的理論影響,反動思想日漸頑固。

  進入大學后,田某經(jīng)境外反華媒體記者引薦,成為某西方知名媒體北京分社實習記者,并接受多個境外反華敵對媒體邀請擔任駐京記者。在此期間,田某大量接收活動經(jīng)費,介入炒作多起熱點敏感案事件,累計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刊發(fā)署名文章500余篇。

  在境外蠱惑教唆下,田某于2018年創(chuàng)辦了一個境外反動網(wǎng)站,大肆傳播各類反宣信息和政治謠言,對我國進行惡毒攻擊。2019年4月,田某受境外反華媒體人邀請秘密赴西方某國,同境外20余個敵對組織接觸,同時接受該國10余名官員直接問詢和具體指令,秘密搜集提供污蔑抹黑我國的所謂“證據(jù)”。

  田某與境外反華組織接觸開展的一系列滲透活動,嚴重危害我政治安全。國家安全機關通過嚴密偵查,于2019年6月依法將田某抓捕歸案。2020年11月,法院對此案進行非公開審理。

  此案深刻揭示了西方反華勢力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對我學生群體滲透拉攏的重大敵情。

  內地赴港學生成反中亂港“棋子”

  這4起典型案例中,有2起為內地赴港學生被卷入反中亂港活動的案例。

  2020年6月,國家安全機關偵破一起內地赴港學生楊某某與境外敵對組織及反中亂港勢力相勾連,從事顛覆我國家政權及反中亂港活動案。

  經(jīng)查明,楊某某,1995年生,畢業(yè)于江蘇某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2017年赴香港某大學就讀電影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赴港學習期間,其受到境外反華勢力言論影響,對我國內地產生敵對情緒。

  2018年10月,楊某某參與某境外敵對組織組黨結社活動,幫助開展反宣并參與非法游行。隨后其得到某敵對組織的任命,成為相關網(wǎng)絡群組的管理員,接受該敵對組織培訓后,負責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引導話題討論、轉發(fā)視頻圖片等工作。作為群組管理員,楊某某加入了該敵對組織核心群組“小沙龍”。楊某某在群內發(fā)布封殺中企訊的聯(lián)署信、討論我國領土問題、提出利用WIFI熱點和Airdrop傳播“敵對理論”等擴大組織影響力的方案。

  2019年6月,香港“修例風波”期間,其大肆轉發(fā)聲援香港暴徒的推文,引導群內成員關注、討論、抹黑香港警方,甚至向境內倒灌香港“斗爭經(jīng)驗”。

  2020年6月,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將楊某某抓獲歸案。通過教育感化,楊某某對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主動交代揭發(fā)境外敵對勢力的丑陋行徑,承諾不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該案反映出境外反華敵對勢力大肆對我境內人員開展意識形態(tài)“攻心戰(zhàn)”,少數(shù)赴境外就讀的留學生受煽動蠱惑,被裹挾參與敵對活動。

  另一起案例為境外反華敵對勢力滲透拉攏內地赴港學生陳某某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案。

  該案中,1996年出生的陳某某自2014年起先后在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攻讀學士、碩士學位。赴港讀書后,其受香港復雜社會政治環(huán)境影響,逐步形成反華政治立場和政治投機心態(tài),思想和言行上極力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修例風波”期間,陳某某在社交媒體上發(fā)表大量支持“反修例”運動、攻擊中央政府對港管治的言論,甚至公開聲稱要“光復香港”。

  2020年5月,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陳某某進行審查。陳某某如實交代了加入反華組織的經(jīng)歷,對公開聲援“港獨”活動等違法活動供認不諱。

  在國家安全機關辦案人員的耐心教育引導下,陳某某思想觀念徹底扭轉,寫下10萬余字的悔過材料,表態(tài)要痛改前非,不再參與任何違法活動。

  該案反映了在港反華敵對勢力利用內地赴港學生價值觀念尚未成型、政治鑒別力不強、急需融入新環(huán)境、追求個人利益等特點,通過政治洗腦、利益誘導等手段極力拉攏滲透。

  主動投案自首配合辦案

  近年來,隨著國家安全宣傳教育的深入推進,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在全社會形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人民群眾積極舉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些人認清形勢,主動投案自首。

  4起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投案自首的案例。

  2020年“4·15”期間,江西贛州在全市各縣、鄉(xiāng)鎮(zhèn)加大國家安全宣傳力度,取得顯著成效。4月16日,贛州市會昌縣村民張某發(fā)現(xiàn)其兒子張某某在廣東汕頭務工期間,可能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4月21日,張某勸說并陪同其子來到了贛州市國家安全局投案自首。張某某主動交代:2019年其在汕頭務工期間,通過微信結識了某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人員,對方以兼職為誘餌指使他從事了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2019年9月以來,張某某每天到駐汕頭某部隊港區(qū)進行觀察記錄,拍攝港區(qū)艦艇舷號的動、靜態(tài)情況,通過微信發(fā)給對方。其間,張某某共接收對方提供的間諜經(jīng)費近3萬元。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其提供給對方的多份資料涉及國家秘密。

  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鑒于張某某存在自首情節(jié),且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辦案,依據(jù)反間諜法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國家安全機關表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全黨全國人民團結一致,才能共同筑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鋼鐵長城。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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