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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謠平臺

汶川地震幸存女孩遭惡毒辱罵,網絡暴力何時休!
更新時間:2023-4-3 9:18:58    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最近,汶川地震幸存者“鋼腿女孩”牛鈺講述了自己遭遇網暴的經歷。在她公開的私信記錄中,部分網友對其進行了侮辱謾罵、惡意騷擾。

  來源牛鈺個人社交賬號。

  此前,牛鈺積極開朗的生活態(tài)度曾打動不少網友。2008年汶川地震中,11歲的牛鈺被一塊石板壓在了坍塌的教室廢墟下。她堅持三天三夜等來了救援,保住了性命,卻永遠失去了右腿。

  雖然遭遇不幸,但牛鈺依然笑著面對生活,樂觀地稱自己為“鋼腿俠”。她曾踩著“鋼腿”亮相上海時裝周;還曾報名參加汶川馬拉松,在路人的加油聲中,咬牙走完了全程。

  牛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從2021年10月亮相上海時裝周后,她在社交平臺上經常會收到陌生人針對自己身體殘缺的惡毒網絡攻擊。最近,這種侮辱言論已經波及身邊的殘疾人朋友,她決定不再繼續(xù)沉默。

  牛鈺說,自己是從小被愛包圍的孩子,感受過無數人的善意。遭遇網暴后,選擇站出來就是為了告訴眾人被網暴者內心受到的傷害,引起大家對網絡暴力問題的重視。

  因粉色頭發(fā),她遭受無端網暴攻擊

  除了因為肢體殘疾遭到網絡暴力,還有因為頭發(fā)顏色受到惡意。

  今年2月,因一頭粉紅色頭發(fā)而被網暴的95后女孩鄭靈華去世了。 她在互聯(lián)網上的最后一條動態(tài),是自己積極抗擊抑郁癥的記錄,停留在去年12月2日:“好了之后大家一起出去玩”,并表示“努力想要活下去”。而她遭受的謠言和網暴,持續(xù)了將近半年。

  鄭靈華

  去年7月,鄭靈華拿著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向病床上的爺爺報喜。照片里,她留著粉色長發(fā),初衷是希望畢業(yè)照上的自己“明媚而鮮艷”。

  讓她沒想到的是,她發(fā)布在社交平臺的內容被盜用,有人把照片編撰成“專升本”的“逆襲”故事,以此售賣課程;有人針對她的粉色頭發(fā),給她貼上惡毒的標簽;有人甚至攻擊她生病的爺爺。

  鄭靈華和爺爺的合影。這張照片發(fā)布后被多個營銷號盜用。

  鄭靈華一邊學習、一邊維權。根據媒體報道,那時她花費4000元,將15張微博截屏照片、165張百家號截屏照片以及1份刻錄的抖音視頻光盤加以公證,留作證據,為起訴網暴者做充分準備。

  將頭發(fā)染回黑色的她說,“我不會倒下的,我的戰(zhàn)斗才剛剛開始!钡蔷W絡暴力依然給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

  然而,這些抗爭和自救以悲劇告終,在和抑郁癥抗爭半年多后,24歲的鄭靈華還是走了。

  網絡暴力的殺傷力,遠比想象中更嚴重

  近年來,類似悲劇不時發(fā)生,網絡暴力給受害者帶來的傷害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

  在社交平臺上搜索“網暴”一詞,會發(fā)現一些網友分享自己被網絡暴力的經歷。

  很多時候,起因只是他們發(fā)表了一句不同觀點的評論,詆毀、誹謗與惡意就順著網線而來。

  還有網友列舉了一些被網暴后可能會發(fā)生的事情,每一件都足夠讓人崩潰。

  電話、社交賬號被曝光,騷擾電話和消息瞬間涌入。

  所在學校、公司、住址被曝光,收到大量舉報信、惡意郵件。

  個人照片被曝光并篡改加工。

  親屬和朋友信息會被“人肉”出來。

  面對針對個人的鋪天蓋地的惡意,有人要忍受網暴帶來的持續(xù)性不良影響;有人會產生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對可能的評價場景變得比以前敏感得多,焦慮、恐懼、緊張、失眠……無法正常生活。

  有人在網暴中不堪壓力,選擇以命自證清白。

  惡言惡語有時比刀刃還鋒利。

  去年,一名上海女子求助外賣員給父親送菜,為表感謝給外賣員充了200元話費,事后網上指責其“欺負老實人”“摳門”等輿論讓女子遭受了很大壓力,不堪網暴的她最終選擇墜樓輕生。

  圍觀網友急于評判、宣泄情緒,少有對真相的探究,成為惡的幫兇。

  因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被“顛倒黑白的人說要求買房子”等經歷,少年劉學州遭到眾多網友的“人肉”和語言攻擊,而后留下遺書服藥身亡。

  今年2月,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網上開庭,該案代理律師表示,已在網絡上提取了針對劉學州的2000多條網暴言論,讓人觸目驚心。

  劉學州

  遭遇網暴后維權為何如此之難?

  ■ 成為施暴者的門檻很低

  網暴事件中的施暴者,參與門檻很低,只需要動動鍵盤、惡語相加,發(fā)泄自己的憤怒和不滿。他們很少會反省,無法施與受害者同情,甚至沒人承認自己曾經參與過網暴。

  ■ 對于“網暴”的界定難以兼顧“快速”與“精準”

  在不同場景、人際關系、個人主觀感受下,“網暴”與“非網暴”往往難以明確區(qū)分。因此,平臺處理快速聚集的網暴內容時,難以兼顧“快速”與“精準”,存在錯審、漏審等問題。

  ■ 尋找施暴者和維權的過程非常艱難

  從諸多案例中可見,受害者很可能連施暴者的真實身份都無法得知,加之界定網絡暴力邊界較模糊,受害者在事后收集證據、起訴施暴者、等待判決的過程十分漫長、成本十分高昂,維權路走得極其艱難。

  ■ 受害者會陷入持續(xù)的網暴后遺癥

  施暴者的肆意妄為、突然的輿論發(fā)酵和艱難的維權過程,讓網暴受害人的心理創(chuàng)傷長時間難以治愈,絕望之中的他們往往等不及正義到來就已瀕臨崩潰。

  如何嚴懲施暴者?

  盡管維權很難,但也有一些明確侵權主體的案件,受害者會勇敢地站出來反擊網暴者。

  2020年,浙江杭州一女子取快遞被偷拍視頻并發(fā)到網絡,發(fā)布者編造“出軌快遞小哥”的聊天內容,引發(fā)了巨大的網暴潮。

  該女子因此患上抑郁癥,并被公司勸退。她選擇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實施侵害的郎某、何某因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事件當事人。

  2018年8月,四川德陽兩名13歲男孩在游泳過程中與一名女醫(yī)生發(fā)生了碰撞沖突。男孩家長將女醫(yī)生與丈夫的私人信息進行公開傳播,引導網友對其進行網暴。幾天后,女醫(yī)生不堪壓力選擇自殺。

  2021年8月,四川綿竹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涉事三人(男孩家長及親戚)被法院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名網暴者最終分別獲刑一年半、一年緩刑兩年、半年緩刑一年。

  其實,對于網絡暴力,無論是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都有相應的處理措施。

  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1024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如果實施侵權行為,要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guī)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最高可以處10天的行政拘留。

  刑事責任

  刑法第246條規(guī)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讓網暴者付出法律代價,平臺責任落到實處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無視黑白、添油加醋、發(fā)表攻擊性評論、給當事人留言潑臟水的行為,不僅沖破了道德的底線,更踐踏法律的紅線。

  遏制網暴,需要互聯(lián)網參與者的謹言善行。沒有辦法阻止施暴者,可以讓自己不成為下一個施暴者。當遇見了指向性很強的情緒性發(fā)言或評價時,請在嘗試發(fā)言或轉發(fā)之前三思而后行。阻止事件發(fā)酵本身,也是在反對惡意的發(fā)展。

  遏制網暴,法律必須長出牙齒,對網暴者重拳出擊。謠言止于智者,更要止于法律。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法不責眾”是個偽命題,應當讓所有參與網暴的人承擔責任,包括首發(fā)者、捏造者、虛假信息多發(fā)者、話題創(chuàng)建和管理者等等。

  只有藏匿于網絡的網暴者被“揪”出來,曝光于現實,真正受到懲罰,才能使其收斂,真正約束行為。只有擦亮法治利劍,打擊網絡暴力,才能更好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遏制網暴,處于“第一現場”的平臺須履行主體責任。要防患于未然,平臺要第一時間斬斷傳播鏈,通過算法識別、人工接訴等機制快速鑒定網暴言論,及時予以刪帖、封禁賬號等處罰。網絡暴力發(fā)酵階段,通過官方渠道及時有效發(fā)布事實相關信息,不給好事者、造謠者以可乘之機。

  只有當正義之聲壓倒惡言惡語,才能讓受網暴者感受到溫暖的支持,才會有堅強面對社會的可能。

  近日,中央網信辦發(fā)布消息,針對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網暴問題,多家網站平臺集中發(fā)布防網暴指南手冊,加大防范處置力度,從風險提示、一鍵防護、私信保護、舉報投訴等多個維度,幫助網民快速有效防范網暴侵害,倡導文明上網、理性表達,共建良好網絡生態(tài)。

  網暴悲劇不能一再重演,共同抵制網絡暴力行為!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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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幸存女孩遭惡毒辱罵,網絡暴力何時休!
2023-4-3 9:18:58    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最近,汶川地震幸存者“鋼腿女孩”牛鈺講述了自己遭遇網暴的經歷。在她公開的私信記錄中,部分網友對其進行了侮辱謾罵、惡意騷擾。

  來源牛鈺個人社交賬號。

  此前,牛鈺積極開朗的生活態(tài)度曾打動不少網友。2008年汶川地震中,11歲的牛鈺被一塊石板壓在了坍塌的教室廢墟下。她堅持三天三夜等來了救援,保住了性命,卻永遠失去了右腿。

  雖然遭遇不幸,但牛鈺依然笑著面對生活,樂觀地稱自己為“鋼腿俠”。她曾踩著“鋼腿”亮相上海時裝周;還曾報名參加汶川馬拉松,在路人的加油聲中,咬牙走完了全程。

  牛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從2021年10月亮相上海時裝周后,她在社交平臺上經常會收到陌生人針對自己身體殘缺的惡毒網絡攻擊。最近,這種侮辱言論已經波及身邊的殘疾人朋友,她決定不再繼續(xù)沉默。

  牛鈺說,自己是從小被愛包圍的孩子,感受過無數人的善意。遭遇網暴后,選擇站出來就是為了告訴眾人被網暴者內心受到的傷害,引起大家對網絡暴力問題的重視。

  因粉色頭發(fā),她遭受無端網暴攻擊

  除了因為肢體殘疾遭到網絡暴力,還有因為頭發(fā)顏色受到惡意。

  今年2月,因一頭粉紅色頭發(fā)而被網暴的95后女孩鄭靈華去世了。 她在互聯(lián)網上的最后一條動態(tài),是自己積極抗擊抑郁癥的記錄,停留在去年12月2日:“好了之后大家一起出去玩”,并表示“努力想要活下去”。而她遭受的謠言和網暴,持續(xù)了將近半年。

  鄭靈華

  去年7月,鄭靈華拿著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向病床上的爺爺報喜。照片里,她留著粉色長發(fā),初衷是希望畢業(yè)照上的自己“明媚而鮮艷”。

  讓她沒想到的是,她發(fā)布在社交平臺的內容被盜用,有人把照片編撰成“專升本”的“逆襲”故事,以此售賣課程;有人針對她的粉色頭發(fā),給她貼上惡毒的標簽;有人甚至攻擊她生病的爺爺。

  鄭靈華和爺爺的合影。這張照片發(fā)布后被多個營銷號盜用。

  鄭靈華一邊學習、一邊維權。根據媒體報道,那時她花費4000元,將15張微博截屏照片、165張百家號截屏照片以及1份刻錄的抖音視頻光盤加以公證,留作證據,為起訴網暴者做充分準備。

  將頭發(fā)染回黑色的她說,“我不會倒下的,我的戰(zhàn)斗才剛剛開始!钡蔷W絡暴力依然給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創(chuàng)傷。

  然而,這些抗爭和自救以悲劇告終,在和抑郁癥抗爭半年多后,24歲的鄭靈華還是走了。

  網絡暴力的殺傷力,遠比想象中更嚴重

  近年來,類似悲劇不時發(fā)生,網絡暴力給受害者帶來的傷害超乎了很多人的想象。

  在社交平臺上搜索“網暴”一詞,會發(fā)現一些網友分享自己被網絡暴力的經歷。

  很多時候,起因只是他們發(fā)表了一句不同觀點的評論,詆毀、誹謗與惡意就順著網線而來。

  還有網友列舉了一些被網暴后可能會發(fā)生的事情,每一件都足夠讓人崩潰。

  電話、社交賬號被曝光,騷擾電話和消息瞬間涌入。

  所在學校、公司、住址被曝光,收到大量舉報信、惡意郵件。

  個人照片被曝光并篡改加工。

  親屬和朋友信息會被“人肉”出來。

  面對針對個人的鋪天蓋地的惡意,有人要忍受網暴帶來的持續(xù)性不良影響;有人會產生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對可能的評價場景變得比以前敏感得多,焦慮、恐懼、緊張、失眠……無法正常生活。

  有人在網暴中不堪壓力,選擇以命自證清白。

  惡言惡語有時比刀刃還鋒利。

  去年,一名上海女子求助外賣員給父親送菜,為表感謝給外賣員充了200元話費,事后網上指責其“欺負老實人”“摳門”等輿論讓女子遭受了很大壓力,不堪網暴的她最終選擇墜樓輕生。

  圍觀網友急于評判、宣泄情緒,少有對真相的探究,成為惡的幫兇。

  因在網上公開自己被生母拉黑的截圖、被“顛倒黑白的人說要求買房子”等經歷,少年劉學州遭到眾多網友的“人肉”和語言攻擊,而后留下遺書服藥身亡。

  今年2月,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網上開庭,該案代理律師表示,已在網絡上提取了針對劉學州的2000多條網暴言論,讓人觸目驚心。

  劉學州

  遭遇網暴后維權為何如此之難?

  ■ 成為施暴者的門檻很低

  網暴事件中的施暴者,參與門檻很低,只需要動動鍵盤、惡語相加,發(fā)泄自己的憤怒和不滿。他們很少會反省,無法施與受害者同情,甚至沒人承認自己曾經參與過網暴。

  ■ 對于“網暴”的界定難以兼顧“快速”與“精準”

  在不同場景、人際關系、個人主觀感受下,“網暴”與“非網暴”往往難以明確區(qū)分。因此,平臺處理快速聚集的網暴內容時,難以兼顧“快速”與“精準”,存在錯審、漏審等問題。

  ■ 尋找施暴者和維權的過程非常艱難

  從諸多案例中可見,受害者很可能連施暴者的真實身份都無法得知,加之界定網絡暴力邊界較模糊,受害者在事后收集證據、起訴施暴者、等待判決的過程十分漫長、成本十分高昂,維權路走得極其艱難。

  ■ 受害者會陷入持續(xù)的網暴后遺癥

  施暴者的肆意妄為、突然的輿論發(fā)酵和艱難的維權過程,讓網暴受害人的心理創(chuàng)傷長時間難以治愈,絕望之中的他們往往等不及正義到來就已瀕臨崩潰。

  如何嚴懲施暴者?

  盡管維權很難,但也有一些明確侵權主體的案件,受害者會勇敢地站出來反擊網暴者。

  2020年,浙江杭州一女子取快遞被偷拍視頻并發(fā)到網絡,發(fā)布者編造“出軌快遞小哥”的聊天內容,引發(fā)了巨大的網暴潮。

  該女子因此患上抑郁癥,并被公司勸退。她選擇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實施侵害的郎某、何某因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事件當事人。

  2018年8月,四川德陽兩名13歲男孩在游泳過程中與一名女醫(yī)生發(fā)生了碰撞沖突。男孩家長將女醫(yī)生與丈夫的私人信息進行公開傳播,引導網友對其進行網暴。幾天后,女醫(yī)生不堪壓力選擇自殺。

  2021年8月,四川綿竹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涉事三人(男孩家長及親戚)被法院以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名網暴者最終分別獲刑一年半、一年緩刑兩年、半年緩刑一年。

  其實,對于網絡暴力,無論是民法典、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刑法都有相應的處理措施。

  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1024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如果實施侵權行為,要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guī)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最高可以處10天的行政拘留。

  刑事責任

  刑法第246條規(guī)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讓網暴者付出法律代價,平臺責任落到實處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無視黑白、添油加醋、發(fā)表攻擊性評論、給當事人留言潑臟水的行為,不僅沖破了道德的底線,更踐踏法律的紅線。

  遏制網暴,需要互聯(lián)網參與者的謹言善行。沒有辦法阻止施暴者,可以讓自己不成為下一個施暴者。當遇見了指向性很強的情緒性發(fā)言或評價時,請在嘗試發(fā)言或轉發(fā)之前三思而后行。阻止事件發(fā)酵本身,也是在反對惡意的發(fā)展。

  遏制網暴,法律必須長出牙齒,對網暴者重拳出擊。謠言止于智者,更要止于法律。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法不責眾”是個偽命題,應當讓所有參與網暴的人承擔責任,包括首發(fā)者、捏造者、虛假信息多發(fā)者、話題創(chuàng)建和管理者等等。

  只有藏匿于網絡的網暴者被“揪”出來,曝光于現實,真正受到懲罰,才能使其收斂,真正約束行為。只有擦亮法治利劍,打擊網絡暴力,才能更好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遏制網暴,處于“第一現場”的平臺須履行主體責任。要防患于未然,平臺要第一時間斬斷傳播鏈,通過算法識別、人工接訴等機制快速鑒定網暴言論,及時予以刪帖、封禁賬號等處罰。網絡暴力發(fā)酵階段,通過官方渠道及時有效發(fā)布事實相關信息,不給好事者、造謠者以可乘之機。

  只有當正義之聲壓倒惡言惡語,才能讓受網暴者感受到溫暖的支持,才會有堅強面對社會的可能。

  近日,中央網信辦發(fā)布消息,針對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網暴問題,多家網站平臺集中發(fā)布防網暴指南手冊,加大防范處置力度,從風險提示、一鍵防護、私信保護、舉報投訴等多個維度,幫助網民快速有效防范網暴侵害,倡導文明上網、理性表達,共建良好網絡生態(tài)。

  網暴悲劇不能一再重演,共同抵制網絡暴力行為!


文章編輯: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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